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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意力经济时代的ICP命运 注意力经济的双眼:图像经济和标题经济
注意力经济的来龙去脉
“注意力经济”无论是在国内经济学界还是在IT理论界都是全新的概念。国内最早由1997年的《软件》杂志从国外《连线》杂志翻译过来,作者Michael Goldhaber是注意力经济最热心的推波助澜者,也是这一理论的代表人物。注意力经济一词究竟最早由谁提出,已不得而知,但始作俑者肯定不是Goldhaber,虽然为了表示自己的先锋性,他一再表示,早在1984年,注意力经济就如同一个霹雳击中了他的大脑,使他开始意识到新经济的核心是注意力而不是信息,但从网络经济学的成熟与应用来看,他至少把他的理论提前了10年。
其实早在1994年就有人公开发表“注意力经济”一文,在1997年美国学者William Drake出版了《注意力经济学的新路径》(《New Approaches to the Attention Economy》)一书。
注意力必须转化为商品
按照注意力经济学的提法,网络时代最重要的资源是人的注意力。注意力可以优化社会的资源配置,也可以使获得注意的厂家财源广进,这说明注意力本身具有商业价值,个人的注意力可以作为一种商品进行交换,即所谓“注意力商品化”。
“注意力商品化”的观点对于新兴的网络媒体及网络信息服务商们(ICP)将产生深远的影响,其重要性绝不亚于网络技术本身。随着社会网络化的日益加深,网络将成为人们新的生活空间:购物、学习、通信、理财以及企业的电子商务,都在网络上展开,这是由网络技术支持的。由于网络不受地域的限制,对于消费者而言,选择提供相同服务功能的ICP中的哪一家并不影响自己所受服务的质量;对于ICP而言,如果没有用户使用自己的网址,则自己将成为一文不值的公司。在网络商业化运作的初期,现有的网络公司之间将不得不进行一场残酷的市场竟争,竞争的目标就是绝对量极为有限的网络用户,或者说,是用户的注意力。
在信息为王的时代,信息又仗以什么为王呢?已经有一条原则可以让人们恪守,那就是:注意力为王,眼球为王。唯有注意力的强弱才能衡量信息的价值,唯有点击率的高低才能衡量网站的价值,唯有搜索率和收藏率的多少才能衡量一个信息的价值。不管是做媒体的,还是做企业的;不管是做内容的,还是做商务的,价值都可依从“注意力”来估算。
上帝给了人类两只眼睛,就是要人们看得多些。人们的眼睛首先盯住的是图像和标题。图像和标题是注意力的“一双眼睛”,“图像经济”和“标题经济”是“注意力经济”的“双眼”。
笔者在《图像经济》一文中写到:“图像经济”是“注意力经济”的理念深化,是除“标题经济”外的注意力经济的另一个重要分支。“图像”涵盖很多内容,包括成千上万的产品图片、风景图片、人物图片等万物图片,包括电影、电视和电脑,摄像、摄影和绘画,手机、播客和博客相册,报纸、杂志以及户外T牌、候车亭、电梯、地铁等各类媒体上的图片,甚至可以算上现实生活中的各类真人秀如人体彩绘秀、时装模特秀等。从眼睛的角度来讲,俊男和美女,流氓燕和芙蓉姐姐,小胖等等与“网络恶搞”等一样都是图像,就是图像。所以,“图像经济”广义上可以涵盖电影经济、电视经济、播客经济、广告经济和美女经济等。
图像是最醒目的、最抓人眼球的,比起“标题”这种文字来更直观、直接和简单、方便。有些人最喜欢收集图片和图像,满屋子挂的都是明星的照片,DVD盒子里放的都是偶像的大片,为了吸引他人的注意,有的人还穿上带崇拜者图像的衣服招摇过市;博客网站有专门的图片博客等等,这一切都说明“图像”的魅力所在。
在现实和虚拟的两个世界里,在供应和需求的经济年代里,企业销售产品和消费者购买商品都离不开图片,特别是在网上,企业将产品做成图片甚至是电子画册、三维动画和录像直接挂在网站上,让消费者看个究竟。消费者想购买商品也是向企业索要产品画册或实物进行直观的感受,正所谓“眼见为实”。因此,“图像”可以称为“第一注意力”或者叫“第一眼球”,“文字标题”可以称为“第二注意力”或者叫“第二眼球”。“图像经济”堪称“第一注意力经济”或者叫“第一眼球经济”,“文字标题”可以称为“第二注意力经济”或者叫“第二眼球经济”。
笔者在《标题经济》一文中写到:“在信息经济时代里,信息爆炸令人“应接不暇”,而人们只注意自己感兴趣的信息,不吸引人眼球的信息已然成为“垃圾信息”。如何先抓住人们的眼球再行进一步的营销?如何在报纸、网站、户外等众多的信息载体中“跃然纸上”、“鹤立鸡群”?让人“频频回头”?让人“行注目礼”?让人们的眼球在自己的信息上多“停留”一会而不是迅速地“跳走”甚至是“熟视无睹”?”看来,图像可以“首屈一指”担纲主演。
如今,最著名的当属“***”,它能立刻抓住人们的眼球,让人们“看了一个再看另一个”,赚足了人们的眼球和点击率,占满了世界上另一半人的电脑存储空间。这就是“图像的力量!”是“图像吸引了眼球”,是“图像驱动了注意力”,这就是“图像经济”。
什么是标题?笔者理解为“标志性的文题。”它是一个信息的主题,是这个信息的“高屋建瓴”的概要。笔者认为:信息也存在“同质化”现象。因此,为了避免“信息同质化”,在一个信息甫一出现在一个载体上时,它要像“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”一样“卓尔不群”、“不同凡响”、“与众不同”,它要能立刻抓住人们的眼球,让人们“看了标题看内文”,进而转入思考状态。
如此,由于标题它本身就具有吸引眼球的特性,因此,“标题经济”堪称“前注意力经济”,也就是“前眼球经济”。看一看今天的《南方都市报》,且抛开“头版头条”,在第二版上的一个社论标题吸引了我,“奥运不是‘台独’工具,圣火争议需谨慎处理”,一看便知是警告陈水扁不要“玩奥运圣火,免得引火烧身”的中心思想。再来看一看今天的《价值中国网》的首页,同样暂不论“红头评论标题”,在“财经博客”专栏里,(这里要排除笔者的《首席博客官》),最吸引我眼球的标题是:《人类腐败的熵定律》(葛孚学)。而在“财经副刊”专栏里,最吸引我眼球的标题是:《以腐败的名义给各国打分》(黎津平),因为作为信息接受者的我一直关注腐败问题,所以这些文章获得了我的眼球和点击率。
可以想象,在“眼球经济”一词刚出现的时候,吸引了多少人的眼球、点击率和搜索率啊!这就是“标题的力量!”是“标题吸引了眼球”,是“标题驱动了注意力”,这就是“标题经济”。
在以互联网为标志的信息时代,最重要的资源是人们的注意力资源。在网络信息时代,注意力资源是唯一的能产生利润价值的稀缺资源,是非常重要的。因为,注意力优化了社会资源的多次重新配置,图像注意力和标题注意力优化了“被注意”对象的表现形式。另一方面,人们丰富的注意力资源已经成为信息发布者开采、挖掘和抢购的一种即大众化又个性化的有价资源,这就是注意力的商品化。因此,谁拥有更多的注意力,谁拥有更多的图像注意力和标题注意力,谁就拥有更多的利润,谁就能创造更多的价值,谁就是赢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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